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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报2015年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

澄考办发〔20151

 

澄城县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提报2015年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双管单位:

为确保2015年度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根据《澄城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设置实施办法》,现就提报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标提报依据

1.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2015年度目标任务;

2. 县委、县政府2015年工作要点,县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

3.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年度中心工作任务;

4.各镇、县直各部门、各双管单位职能职责和工作要点。

二、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分解申报(201532日至320日)

1.个性目标任务由各镇、县直各部门、各双管单位按照《2015年度个性目标任务申报表》(附件1)的要求,自提至少10项重点工作任务和至少1项创新性工作。各单位申报的个性目标任务须经本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上报县考核办初审,并附本单位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要点。

2.共性目标任务由有关县级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提出具体任务分解落实的意见,并将分解落实的正式文件报县考核办(具体分工见附件2)。凡需新纳入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的,须提前向县考核办申报,经县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纳入。

3.县委办、政府办要根据县委、县政府2015年工作要点、县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将具体任务分解到各镇、县直各部门和各双管单位,并将分解落实情况报县考核办。

(二)综合拟制(2015320日至420日)

1.由县考核办对各镇、县直各部门、各双管单位申报的个性目标任务和县级有关职能部门分解落实的共性目标任务进行综合审核,拟制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征求意见稿),并向各单位进行反馈。

2.各单位按照项目化管理的要求,对县考核办反馈的《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征求意见稿),逐条逐项明确完成时限、实施股室及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并由各单位呈送县级分管领导审签后,报县考核办汇总。

3.县考核办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对各镇、县直各部门、各双管单位《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进行修改完善, 形成《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送审稿)。

(三)审定下达(20154月底)。各镇、县直各部门、各双管单位《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送审稿),经县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复核,县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以县委、县政府正式文件下达,并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对待。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各镇、各部门要勇于当担,主动作为,树立新目标,迎接新挑战,申报的个性目标任务要突出重点,聚焦难点,日常性业务和举措性工作不列入申报范围。各单位申报的个性目标任务将在《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澄城党建网》进行公开晾晒,接受群众监督。

2.自我加压,注重创新。各镇、各部门要树立“见红旗就扛、见第一就争”的思想,结合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和各自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创优,对在某一方面有开拓、创造性的工作,要注意加强研究,提炼总结,宣传推广,确保创新工作有质量、有内涵。各单位创新工作实施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考核评比、奖励加分。

3.实事求是,精简量化。承担共性目标任务分解落实的县级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各镇、各部门的实际,科学合理地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既要有一定难度、强度,又要防止出现“低定高超”或“高定难超”的现象。能量化的要具体量化,不能量化的要提出明确的时限、进度、质量等要求。承担市考指标任务的责任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积极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联系衔接,确保市上下达我县的目标任务客观合理,符合实际。

4.健全网络,畅通渠道。为便于工作衔接,请各镇、各部门将单位主要领导、具体分管考核工作的领导和同志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一并报县考核办。在目标任务制定过程中,各单位要加强与县考核办的联系,畅通信息渠道,遇到问题及时沟通,协商推进,确保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联 系 人:刘怀飞    

联系电话:6869067

电子邮箱:cckhb2008@163.com

考核工作QQ群:234162165

 

附件(点击下载):12015年度个性目标任务申报表

      2、共性目标任务制定责任部门分工表

 

 

2015226